【财新网】(专栏作家 任清)2018年3月22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布对华301调查报告,其中论述中国政府有关“强制技术转让”、“歧视性技术许可”、对美投资收购、“网络窃密”的法律、政策和做法如何具有不合理或者具有歧视性,以及如何给美国商业造成负担或者限制。(下称“301调查报告”)
2018年4月3日,USTR宣布其已作出决定(determination),即中国政府的上述做法是不合理的且给美国商业造成负担或限制,从而在《1974年贸易法》第301(b)节下是“可以采取行动的”(actionable)。(下称“301调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