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观点

扎紧野生动物管护法治的篱笆

2020年03月06日 12:57
T中
目前野生动物管护的执法监管力量分散,主体责任不明确,很容易形成空挡和缺位

  文︱王毅

  陕西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三级警监、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兼职高级教官

  新冠疫情肆虐下,重新检视中国野生动物监管保护立法、执法等方面的现状,扎紧野生动物管护法治的“篱笆”,非常重要。

  大约15年前,当时笔者还担任刑侦部门负责人的时候,就组织并主办过一起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猫头鹰、普通鵟、毛脚鵟和猎隼等猛禽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团伙案(代号为“3.23”专案)。此案涉及宁夏、甘肃、陕西、河南、湖北等多个省区,在短短的9个多月时间内,这个团伙的13名犯罪嫌疑人就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猫头鹰、普通鵟、毛脚鵟和猎隼等猛禽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933只。这些猛禽由该犯罪团伙从猎捕者处收购,经西北的宁夏、甘肃、陕西非法运输到河南中转,再经过湖北、湖南最终出售到广东。除了猎隼之外绝大多数都上了餐桌,据说猫头鹰煲的汤能够治疗头风,甚至有人说还能治疗癌症。最终这个团伙的9名主犯分别被判处10-14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名从犯分别被判处5-7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起大案的侦破斩断了一条从西北到中南地区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鹰隼类猛禽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地下网络。后来,延安、榆林、咸阳、商洛等地的森林公安机关也先后侦办过多起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猫头鹰等猛禽类野生动物的大要案件,每起案件涉及猫头鹰等猛禽类野生动物的数量最多到一二百只,这些猫头鹰们的最终流向,大多都是南方一些省份的餐桌,据说一杯猫头鹰煲的汤,要数十元到上百元。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王影

观点频道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作者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作者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上述文章及图片。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