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观点

降低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对小贷、银行、助贷的冲击

2020年08月21日 11:10
T中
一方面,需要找好民间借贷基准利率的锚,另一方面,需要确定合适的倍数管制方法,这一倍数可能是应该根据实体经济情况灵活调整的,提高相应管制的智能性

  【财新网】(专栏作家 陈文)8月2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修订最重要的一条为调整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

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受不受影响?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李东昊

观点频道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作者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作者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上述文章及图片。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