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赵衡)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这意味着原先一直悬而未决的门诊统筹和个账改革最终明确了方向:从筹资和保障这两个角度全面提高医保的共济功能,从而提高医疗保障的深度。
首先,《意见》明确了建立完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保障机制,从慢病入手,支付比例从50%起步逐步提高并逐步扩展到其他病种。“建立完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保障机制,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入手,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从50%起步,随着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各地可探索逐步扩大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经济负担重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对部分需要在门诊开展、比住院更经济方便的特殊治疗,可参照住院待遇进行管理。随着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健全,探索由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