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王永利)一部将于2020年11月1日实施的金控办法会如何修补“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存在的监管短板?
由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下称《金控办法》),无疑是健全中国金融监管体系、补齐监管制度短板、防范化解金融系统性风险的重要举措和重要成果,意义重大。
而在探索中不断加强的宏观审慎与综合监管欲“填补”非金融机构集团金控真空、完善“金控监管框架”的同时,可能也在指向金融之核心——亟需加强整合、优化整体布局的国有金融资本,它将怎样满足金控管理办法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