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方健 喻菡 潘思元
方达律师事务所金融机构组合伙人
2021年1月18日,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安审办法”)将正式实施。
根据安审办法,对影响或可能影响中国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须进行国家安全审查。如外国投资者投资于安审办法所规定的特定行业(“敏感行业”)并取得对所投资企业的控制权,则应在实施投资前主动向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安审办公室”)申报。安审办公室设在国家发改委,由其和商务部牵头负责。取决于被审查投资对中国国家安全的影响,安全审查可能经过初步审理、一般审查、特别审查三个阶段,分别需要15、30(不得延长,但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内)和60(可能延长)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