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红卫
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合伙人
近期,加密货币市场又开始新的一轮高歌猛进。比特币、以太坊等加密货币的价格屡创新高。美国最大的加密货币交易平台Coinbase Global Inc在纳斯达克上市,市值一度逼近千亿美元。与此同时,以特斯拉为代表的一些上市公司开始购买比特币作为资产配置。加密货币对金融市场的影响越来越大,各国的监管机构不得不开始正视这头房间里的大象。
自2017年以来,我国对比特币等加密货币采取了严格监管的态度,禁止其在境内交易兑付,但在2021年4月18日举办的博鳌亚洲论坛“数字支付与数字货币”分论坛上,针对私营加密货币和央行数字货币的共存问题,央行副行长李波时表示,要确保对于加密货币资产的投机不会造成严重的金融风险,加密货币资产是投资的选项,它本身不是货币,而是另类投资,加密货币资产如果发挥作用,将是作为一种投资工具或者是替代性投资;把它作为一种投资工具的话,很多国家包括中国正在研究对其的监管环境。对此,我国是否会改变对加密货币的监管政策也成为了热议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