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励贺林 姚丽
2021年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下称:《公告》),再一次向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互联网平台企业,特别是广大消费者敲响警钟,认清虚拟货币的本质属性,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涉及虚拟货币的业务,不得为客户提供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广大消费者要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远离财富陷阱,共同维护中国经济金融正常秩序。
托名“货币”,实为特定虚拟商品
文|励贺林 姚丽
2021年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下称:《公告》),再一次向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互联网平台企业,特别是广大消费者敲响警钟,认清虚拟货币的本质属性,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涉及虚拟货币的业务,不得为客户提供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广大消费者要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远离财富陷阱,共同维护中国经济金融正常秩序。
托名“货币”,实为特定虚拟商品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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