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王雍君)从新《预算法》和著名的国发〔2014〕43号文颁布实施以来,中国为推动政府债务管理步入正轨和化解债务风险付出了巨大努力,截至目前,这一进程仍在继续。全面评估这些努力的成效为时尚早,但从底层逻辑上加以审视,既是可行的,也是必需的。本文接下来将要界定和阐述的三项底层逻辑满足两项预设,首先是覆盖债务举借、使用、偿还的问责机制被确立并可正常运转,其次是公共投资领域众所周知的高腐败风险被控制到最低程度。
公共财务管理中的资产磨合
【财新网】(专栏作家 王雍君)从新《预算法》和著名的国发〔2014〕43号文颁布实施以来,中国为推动政府债务管理步入正轨和化解债务风险付出了巨大努力,截至目前,这一进程仍在继续。全面评估这些努力的成效为时尚早,但从底层逻辑上加以审视,既是可行的,也是必需的。本文接下来将要界定和阐述的三项底层逻辑满足两项预设,首先是覆盖债务举借、使用、偿还的问责机制被确立并可正常运转,其次是公共投资领域众所周知的高腐败风险被控制到最低程度。
公共财务管理中的资产磨合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沈昕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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