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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模式研究(10):如何做到居者有其屋

2021年07月14日 14:30
刘劲
刘劲

长江商学院会计与金融学教授。曾任教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安德森管理学院并获终身教授职称

新加坡在住房方面的独特成就源自于其“超级理性主义”对住房的冷静判断:在土地稀缺的新加坡,住房是民生,不是普通的商品或投资品,因此对于大多数老百姓来讲,住房问题不能完全利用市场机制来解决,政府必须介入,对社会底层必须补贴

  【财新网】(专栏作家 刘劲 特约作者 段磊 于艾琳)新加坡和香港过去几十年是东亚和东南亚地区交相辉映的两颗明珠,两个明星城市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是世界著名的金融中心、贸易中心,都用低税率环境和优秀的法制、社会服务等营商环境吸引外资打造总部经济,有着相近的人口密度(香港6740人/平方公里, 新加坡7844人/平方公里)等。两个城市最大的区别之一是房地产市场:新加坡人均住房面积从建国之初的不到6平方米提升至现在超过30平方米(香港约15平方米),住房自有率达90.9%(香港约51%)。如果从房价收入比看房价水平,新加坡政府提供的组屋(覆盖率82%)是4.8(收入为家庭收入,为Numbeo样本数据,下同),远低于香港(47)、北京(44)和上海(44),也低于东京(13)、纽约(12)和伦敦(21)。即便是主要针对非新加坡公民的私人住宅市场的房价收入比(21)也不到香港房价收入比的一半。可以说,在土地资源极其有限的情况下,新加坡在住房方面真正做到了孙中山先生理想中的“居者有其屋”,是新加坡老百姓安居乐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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