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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亿元:郑爽偷税案的税法分析

2021年08月27日 16:01
T中
影视业近年来税务风波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已成为税收风险最高的领域之一

  文|易明
  德恒律师事务所税法服务与研究中心负责人

  今天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郑爽偷逃税案件进行了通报,郑爽通过拆分收入、假借增资等方式隐匿“天价片酬”,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张恒及相关企业涉嫌策划、帮助郑爽偷逃税款,也正在被税务局立案调查。国家广电总局也立即跟进发布意见对郑爽拍摄的《倩女幽魂》等作品进行封杀。

一、稽查局查实的基本案情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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