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罗高波)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酝酿、讨论、筹备逾20年,万众曙目的房地产税终于即将揭开神秘的面纱。
2021房地产税试点 VS 2011年房产税试点:
房产税深化扩围还是探索一条新路?
2011年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主要借鉴欧美房产税模式。欧美房产税法律基础是土地和房屋所有权一致,一般每年(部分州按每月、每季度或半年)按照房地产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主要用于民众所在社区的教育(学校、图书馆等)及公共服务支出(治安、绿化等),类似于国内学区房的概念,是城镇化成熟期房地产保值增值工具,而非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主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