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孙鑫
平安理财创新投资业务负责人
ABS作为一种传统意义上被认为成交不活跃、流动性不强(其实部分品种在二级交易中已经具有远超多数信用债的流动性)的固定收益品种,从诞生之初至今在资管产品中通常被采用摊余成本法或者买入成本法记账。这种记账方式随着今年三季度银保监会窗口指导口径的下发,在银行/理财子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内被全面禁止,并要求于2021年10月底之前完成存量资产穿透式的全面整改。
银行理财/理财子公司是这种存量接近6万亿元,年交易额超过1万亿元(数据来源:CN-ABS)固定收益证券品种的最重要持有机构。历史上这一品种的估值准确性问题被成本法记账掩盖,以持有到期配置为主的理财资金可以完全忽略掉估值波动带来的负面影响并享受“低流动性”带来的静态收益溢价。而未来除现金类理财产品可以继续选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外,其他开放/封闭式理财产品均需要采用市值法对ABS进行估值,从而会将第三方机构不准确的估值转化为账面实际盈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