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7国家集团正与欧盟(EU)协调立场,就俄罗斯海运原油以及油品的价格限制具体水平进行最终商定,以实现管制目标——在今年12月5日对俄罗斯贸易原油价格的上限控制,在2023年1月19日之后扩展到油品价格。
实现这一基于权力的管制,其手段(means)拟通过海运船只的监控(海上的邮轮动向,基本是透明的)以及国际保险与再保险业务(大部分是欧美公司)甄别实施。可以想象的场景是:对于运输俄罗斯原油的货船,首先对其进行标记,管制相关的保险公司,事前或者事后基于其交易价格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并裁决。更进一步,对可能的违规货船进行检查、扣留乃至不合作情况下的没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