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T中

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仍然在路上

2023年04月14日 17:11
尹晓冰
尹晓冰

美国MIT斯隆管理学院访问学者,管理学硕士、经济学博士、中注协会非执业会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改革的深度、广度和力度前所未有,但要想让独立董事们积极履职,仍然需要进一步改革

  2023年4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改革意见)出台,应该说改革的深度、广度和力度前所未有。

  首先,这个改革意见点破了现行独立董事制度亟待解决的四大制度性问题,即“独立董事定位不清晰、责权利不对等、监督手段不够、履职保障不足”等,说明了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其次,改革意见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一个地位、两大义务与三大作用”。独立董事的地位是作为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义务、勤勉义务,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相比参与决策与专业咨询作用,改革意见特别强调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改革意见明确:要“更加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根据独立董事独立性、专业性特点,明确独立董事应当特别关注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重点对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薪酬等关键领域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压实独立董事监督职责,对独立董事审议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设置严格的履职要求。推动修改公司法,完善独立董事相关规定。”应该说,强化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对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作用是至为关键的,这一点对改变目前独立董事花瓶摆设问题和一些独立董事尸位素餐问题可谓针对性极强。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刘潇

观点频道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作者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作者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上述文章及图片。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推荐阅读

财新周刊|高风险省联社改革“深水区”

国际财经速览|曾毓群:若特朗普敞开大门 考虑赴美建厂

发审腐败专项治理再深入 两名前证监发行干部获重刑

专题报道|第十五届财新峰会:寻方于变革时代

#专题新闻|特朗普“沙场秋点兵”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