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对部分商家要求消费者“扫码强制关注使用”现象发布劝喻公告。
公告内容显示:经营者不得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或使用手机App、小程序进行自助点餐或购物、缴费。
然而根据相关法规,消费者协会没有执法权,而只能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民事调解,且该调解不具有强制性。
所以消协在“劝喻”公告中,不宜使用“不得”等强制性要求用语。
也有消费者就相关问题对商家提起诉讼。
据媒体报道:北京的孔先生在某连锁烤鱼店消费时,发现需要关注商家公众号才能点单,认为个人信息权益被侵害,遂将该烤鱼店起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