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79年中国第一部刑事诉讼法颁布以来,已经进行了三次修改,进步的趋向可见,但过程却艰难而坎坷,前行之路更是一波三折。其中自有多种原因,诸如:立法经验和立法技术的问题、部门参与立法的利益博弈问题、司法实践中一些难以破解的现实难题等等。但深究起来,理念滞后才是影响刑诉法发展进程的深层原因。
在刑诉法迎来第四次修改之际,对于刑事诉讼的理念问题做一些深层探讨,或许对于刑诉法的修改具有参考价值。
一、在理念纠结中蹒跚前行的修法历程
第一部刑诉法自1979年颁布实施以来,共经历过1996年、2012年和2018年三次修改,每次修改都有一些新的突破,这一点毋庸置疑。遗憾的是,有些突破却不够彻底,甚至事与愿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