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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纳税?“偶然所得”被误读的背后

2025年01月21日 13:21
税收实务专家,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管法》修订团队原成员,全国人大预工委《税法总则》立法课题评审专家,北大、上财、厦大等高校硕士生导师。
韦国庆

税收实务专家,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管法》修订团队原成员,全国人大预工委《税法总则》立法课题评审专家,北大、上财、厦大等高校硕士生导师。

照着人们的朴素假设,“大强子”感恩回报,村民收到“大强子”个人送的一沓沓现金,究竟要不要缴个人所得税
news 原图 税的复杂性在于,现代复合税制在法律上的体现是,税法是具有政策意图和发展轨迹的规则体系。图:视觉中国

  当1980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法》颁布时,其是极少数人有资格适用到的“金领税”。远在宿迁来龙镇光明村的乡亲们,怎么也想不到,45年后,村里的“大强子”不忘本,给家乡村民及老师派发上万元的大红包,当年的“金领税”居然跟乡亲们搭上了关系。

问题

  据媒体报道,有律师称“个人接受赠与的现金属于偶然所得”,并建议“受赠人在收到红包后,应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此言一出,坊间哗然。媒体纷纷引述业内人士评论,认为个人赠与没有征税的明确规定,不应征税云云,部分税务咨询热线更是毫不含糊,直言“个人派发的现金或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笔者作为税法实务工作者,听到传播语境下刘强东派红包,自然想到可能会有不同的事实,比如是否由企业而不是个人捐赠,是不是经由京东公益通道,以及可能走地方政府或教育机构的路径等等。南方周末联系江苏省税务局咨询热线,被告知相关情况仍在宿迁局核实,可能与网络红包文件描述情况不完全一样……但此时此刻,我们并无更多公开信息。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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