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早已习惯,土地增值税就是“一地一口径”。实务上可以只管操作,理论上却不能不反思。比如,一个法律人必会生出的疑问:同样执行一部上位法——《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各地差别巨大,究竟合不合法?
先试抛两个答案:
第一个答案:合法。上位法本质是具有特殊调控意图的政策框架,一些内容未作具体规定,就是对地方自行细化的授权,所以各地受权制发了本地执行口径,地区间的政策口径看似变形,但实在授权之内,所以合法。
税收实务专家,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管法》修订团队原成员,全国人大预工委《税法总则》立法课题评审专家,北大、上财、厦大等高校硕士生导师。
人们早已习惯,土地增值税就是“一地一口径”。实务上可以只管操作,理论上却不能不反思。比如,一个法律人必会生出的疑问:同样执行一部上位法——《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各地差别巨大,究竟合不合法?
先试抛两个答案:
第一个答案:合法。上位法本质是具有特殊调控意图的政策框架,一些内容未作具体规定,就是对地方自行细化的授权,所以各地受权制发了本地执行口径,地区间的政策口径看似变形,但实在授权之内,所以合法。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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