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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线评论|罪与非罪,民企保护理念何以照进判决

周东旭
周东旭

财新传媒记者,关注思想观点

民企保护不能仅停留在“纠错式正义”的层面,应让保护理念在案件审理的初始阶段就发挥指引作用,而非等到错误判决生效后再行补救
news 原图 最高人民法院。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火线评论

  近期,最高法院发布涉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权益保护再审典型案例,包括3个刑事、1个民事案例,多位民营企业家改判无罪,受到广泛关注。这一举动是对保护民企的有效回应,释放了积极信号,同时,最高法院在通稿中也表示,“为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依法审理同类案件提供了裁判指引,体现了人民法院纠防结合的目标导向。”

  罪与非罪,一字之差,对民营企业家而言,却是人身自由的得失、企业的能否存续,对于市场主体来说,则是法治信仰的阴晴。司法实践中,再审改判无罪从来都是小概率事件,每一起纠偏案件的背后,都可能潜藏着更多因认知偏差、标准模糊而未能昭雪的类似情形。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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