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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LPR到DR:贷款利率定价基准多元化重要一步

2026年07月27日 14:58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执行主任、研究员,兼任招联首席经济学家、亚洲金融合作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研究员等。曾任中国银行业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著有《有趣的金融》等。
董希淼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执行主任、研究员,兼任招联首席经济学家、亚洲金融合作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研究员等。曾任中国银行业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著有《有趣的金融》等。

全国首批DR定价贷款落地,是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从“形似”走向“神似”的一步
news 原图 从经济学原理看,利率是资金的价格,其核心功能在于引导储蓄向投资转化,并在不同经济主体之间实现跨期资源配置。图:IC photo

  7月20日,3笔以存款类金融机构间债券回购利率(DR)作为定价基准的贷款在海南自贸港落地。上述贷款由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招商银行海口分行浦发银行海口分行发放,分别对应不同企业类型、账户类型和利率模式。由此,贷款定价的锚,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之外正式多了一个新选项:DR。这意味着中国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朝着更加市场化、多元化的方向迈出重要一步,具有深远意义和影响。

  从经济学原理看,利率是资金的价格,其核心功能在于引导储蓄向投资转化,并在不同经济主体之间实现跨期资源配置。DR是由银行间质押式回购交易形成的市场化利率,完全由市场交易产生,真实反映银行体系内的流动性状况和资金松紧程度。以DR作为贷款定价基准,意味着贷款利率更直接与市场资金成本挂钩,而非主要跟随LPR调整,从而让市场在贷款定价中发挥更大作用。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影
图片编辑: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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