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郑斐)6月7日,证监会公布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征求意见稿。此次发行体制改革公布的时点,恰逢IPO自查收官,业内对这一新政所释放的IPO重启信号的关注已经超过改革本身的具体措施。
综合来看,此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延续了2012年4月28日出台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策略和框架,即技术改良为主,配合信息披露强化,并未对发审核心环节动刀。
无论是放开过会后自主选择时间窗口发行,还是引入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基本上是在行政审批原则下的技术性调整。从这些措施来看,基本上符合2012年末证监会副主席姚刚主持召开的宁波会议上券商提出的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