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记者 郑道
最近,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宗教事务局等七个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在《通知》中,七部委要求各相关政府部门,“切实做好弃婴的接收、体检、户籍登记和抚育工作”,这是值得肯定的。但是,通知中,最引人注目是最后一段规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社会力量兴办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共同举办。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私自收留弃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