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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不能“双等”

2014年07月17日 09:54
国资委“四项改革”试点落后于部分央企和地方的改革实践,国企改革要停下来等四项改革试点企业的方案成熟,或者顶层设计出台吗?

  财新记者 吴静

  7月15日,国资委推出“四项改革”试点方案,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公司等6家企业分别“嵌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混合所有制、董事会职责和派驻纪检组等四项改革中。

  四项改革中,让各界眼前一亮的是董事会职权改革。但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混合所有制的提法,则让人有“新瓶装旧酒”之感。各家企业的回应中,除了总结过去已经取得的成绩,下一步改革方案并不惊艳,甚至落后于央企已有实践。

责任编辑:王晓冰 | 版面编辑: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