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保证舆论监督才能助推法治建设

2015年10月17日 18:11
南都记者刘伟事件提醒国人,制定《新闻从业者权益保护法》,防止“舆论监督”演化成“监督舆论”,捍卫中国新闻行业底线,保障全体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已是刻不容缓

  【财新网】/火线评论(记者 陈宝成)因报道备受舆论关注的“大师”王林案,《南方都市报》记者刘伟,被江西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以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为由刑事拘留。事发数日后经媒体披露,举国哗然。

  在全国上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记者被拘事件提醒国人:只有真正保证舆论监督的正常进行,才能从根本上助推法治建设。

  中国有着数千年的专制传统,在实现由人治到法治的转型中,关于法治建设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有着清醒的认识和鲜明的论述。

责任编辑:张继伟 | 版面编辑:路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