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观点 > 火线评论 > 政经 > 蓝方 > 正文


流动儿童入学不应设门槛

2011年09月16日 16:34
流动儿童接受教育是宪法权利,城市政府无权设定具体门槛

  【财新网】(记者 蓝方)2011年9月15日,教育部网站了公布《关于做好2011年秋季开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不能因城市拆迁、学校撤并等原因导致随迁子女失学”。

  这是对北京市8月大规模取缔打工子弟学校一事迟到的回应。但是仔细看《通知》,依然只是强调确保“所有符合输入地政府规定条件”的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这无疑把流动儿童宪法赋予的受教育权置于城市政府的自由裁量权之下,极为不妥。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汪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