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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煤市场化仍差临门一脚

2012年12月24日 19:26
关键仍在下游的电价改革

  财新记者 蒲俊

  12月21日,国家发改委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解除发电用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决定解除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电煤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定价。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强煤炭价格监测工作,继续加强对电煤市场的监管。

  以往年末往往是发改委出台煤电双方谈判的指导意见,框定大体的煤炭定量、定价及运力分配原则的时点。此次通知在形式上是对之前政策的更改,根据2011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发电用煤价格调控的通知》规定,2012年度电煤合同价格较2011年价格上涨幅度不得超过5%,对市场交易电煤实行最高限价——5500大卡的电煤平仓价最高不得超过每吨800元。

责任编辑:王永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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