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有云: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第三轮输配电价的出台,让我们看到了万物生长的可能。
5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号)。自2015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以来,电力行业的产权结构和治理模式并未发生根本性改变,配套的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因此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主要体现为市场化的逐步深入。随着经营性用户的全部入市和现货市场的全面铺开,发、用双方的经营主体均已完成了“电价靠谈判,市场有风险”的思路转变。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设计思路,输配电价是唯一需要政府管制的电价形成环节,其形成机制和电价结构也传递了相关部门对进一步推动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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