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火线评论】
9月20日,云南元江县公安局作出的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局澧江派出所办理的高光华涉嫌诽谤他人案,经调查存在程序违法,处罚不当,该局决定撤销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据媒体报道,高光华还收到了1902.08元的国家赔偿,相关人士当面向其道歉。
事件源于9月1日下午高光华转发并评论的一条朋友圈,称“造成重大舆情李局长被免职”,获得十多位好友点赞评论,次日凌晨删除,而后被公安机关认定为“诽谤”,被行政拘留四日。据了解,“李局长”就是时任县教育体育局局长李文刚。当地有关部门曾回应,李文刚是平级调动,属于正常的职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