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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线评论|强化规范“指居”紧迫且必要

2025年11月05日 20:03
相关调整皆是对现实争议的回应,意在纠正过去指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乱象。效果如何,能否在案件侦查和保障当事人权利之间取得平衡,能否回归制度设计的本源,还有待实践检验,当务之急是认真贯彻落实
指居制度是监视居住制度的一种特殊处理方式。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指居制度正式入法。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火线评论】

  在巨大争议之中,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下称“指居制度”)有望迎来阶段性规范。10月下旬,一份名为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和监督的规定》(下称《“指居”新规》)在司法实务界流传,涉及审批权上收、除两类特殊犯罪外律师申请会见应48小时内安排、不得在“指居”场所进行讯问等内容,印发时间是2025年6月30日。财新从检察院系统人士处核实到该文件属实。(详见《“指居”新规:审批权上收、律师申请会见应48小时内安排》)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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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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