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公司治理理论的核心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而产生的委托/代理问题:股东(委托人)和管理层(代理人)目标不一致而产生治理需求。用激励 + 监督来减少代理成本;激励方式有股权激励、薪酬与业绩挂钩;监督主要靠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信息披露。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独董、专门委员会)、高管薪酬与激励、内部控制与审计。在股权分散情况下,强调独立董事、信息披露、股票价格、并购等约束。将高管利益与股东价值绑定,薪酬与公司财务绩效、股价、股东回报强相关。采用股权激励作为长期激励,引导高管长期行为。强化监督与披露,减少 “内部人控制”。这方面文献很多,但样本和数据都是以美国欧洲日本上市公司为基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每年公布《上市公司治理情况报告》,不涉及本文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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