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主义之争”现在一般淡化了,但某些写入法律法规的“法条”,却构成改革的实质障碍。
没错,法制是时代潮流、人心所向,中国再也不能重蹈“无法无天”的覆辙。问题是,什么是“法制”,什么又是“法治”,还来不及形成一个好传统。
流行的口号,法制似乎就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至于“法”本身要讲哪些规格,常常就顾不到了。包括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点到要防止的那个要害——“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一般也被当作“法制”要求执行和遵守。似乎谁碰了这些法条,谁就是“破坏法制”!
虽然“主义之争”现在一般淡化了,但某些写入法律法规的“法条”,却构成改革的实质障碍。
没错,法制是时代潮流、人心所向,中国再也不能重蹈“无法无天”的覆辙。问题是,什么是“法制”,什么又是“法治”,还来不及形成一个好传统。
流行的口号,法制似乎就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至于“法”本身要讲哪些规格,常常就顾不到了。包括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点到要防止的那个要害——“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一般也被当作“法制”要求执行和遵守。似乎谁碰了这些法条,谁就是“破坏法制”!
责任编辑:周东旭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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