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作者 ∣ 王雍君
在把权力关进笼子的各种制度安排中,预算制度的角色是关键性的。为此,现行预算制度亟需进行深刻改革,改革重心应集中于三个方面:预算程序、预算报告和配套改革。
建立行政与立法适当平衡的预算程序
预算程序用来界定预算过程主要角色的权力与责任。自诞生起,预算就是在一套循环式程序中运转的。预算程序依次覆盖四个阶段:行政部门准备预算、立法机关审查预算、行政部门执行预算以及事后的评估与报告。
在现代社会,预算程序构成国家治理最基本、最正式和最频繁的治理程序。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将财税体制视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并明确提出建立全面规范和透明的预算制度。从治理视角看,现代预算制度最重要的功能在于约束和引导政府财政权力,防范权力--特别是预算过程中行政裁量权--的滥用。国家审计署近年发布的审计报告所揭示的种种腐败和违规,清晰有力地表明:各级政府预算实践中,行政裁量权早已超出了其合理边界。人们有理由担心,现行预算程序制约过度,裁量能力严重不足,13亿多纳税人的钱袋子远不如想象的那么安全。鉴于政府活动高度依赖公款支持这一事实,没有安全的钱袋子,就不会有安全的政府和真正的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