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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务置换是否“行政摊派”

2015年05月14日 10:24
T中
本次债务置换“摊派”和规定利率上限并非单纯的行政干预,背后具有市场化的逻辑

  【财新网】(专栏作家 邓海清)本轮地方债发行,是在新《预算法》框架下进行的第一次债务置换。在新《预算法》框架下的债务发行,体现了从无序到有序,从混乱到规范,从分权到集权的过程。债务有望被纳入透明箱中,因此地方政府资金黑洞对利率市场化的阻碍部分消除。

  本次债券置换的基本特点是:高等级、长期限、平滑性。本次债务置换是存量债务置换,从地方政府债务演化来看,发债主体资质逐渐下沉,现在到期的债务多为高等级债务;站在地方政府的角度,发行长期限的债券更符合其利益,预计发行债券将以长期为主;发行的方式为公开与市场相结合,按“谁的孩子谁抱走”的方式来看,信贷和“非标”为主体,公开发行具备规模较小、对市场冲击较小、平滑性的特点。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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