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观点

同性婚姻与专车的合法化

2015年06月29日 15:33
T中
关键问题是,有权解释和选择如何适用法律的公权力,是否会遵循审慎和谦逊的态度去对待新事物,是任性左右大多数人的福祉,还是选择审慎的谦卑

  朱巍 | 文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26日的投票结果,使得美国成为世界上第21个在全境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在尊重判决结果的前提下,首席大法官罗伯茨用29页的篇幅,阐述了自己投反对票的理由。他的反对声音并非源自个人的喜好,更多显示出的是司法对新事物应持有的态度。引申一下,罗氏的观点归根到底强调的是:新事物的发展不应由司法强行判决来决定,而应交由民意来确定。

  从法治的角度看,法治的根本在于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然而,对于同性婚姻等新的事物,宪法和法律中并未直接规定,甚至立法者在立法时也未对此有过思考。那么,在立法完善之前,就需要司法等公权力依据宪法和法律精神进行解释适用。如此一来,新事物的成败与否,就落到了有权解释法律和选择如何适用法律的人手中。因此,在如何看待新事物的问题上,法治可能退化成人治。有权解释和选择适用法律的人,即便不去考虑他们是否有利益集团的影子,也会受到他们心中对新事物固有看法产生深刻影响。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李丽莎

观点频道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作者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作者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上述文章及图片。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