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宣晓伟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研究员
“基本经济制度”是一个经济体中的所有制体系及其相关的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届三中《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因此,处理好“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关系,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领域改革的关键。
基本经济制度领域改革的具体要求和任务
文|宣晓伟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研究员
“基本经济制度”是一个经济体中的所有制体系及其相关的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届三中《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因此,处理好“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关系,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领域改革的关键。
基本经济制度领域改革的具体要求和任务
责任编辑:杨哲宇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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