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王君)在互联网上搜索一下,关于高利贷的内容有60多万条!据统计,从1502年到1875年关于高利贷的书播、文章和相关史料就多达3000多件。很显然,这是一个十分复杂和具有感情色彩的话题,也是让经济学家和史学家流连忘返的肥沃土地。
人类社会自从产生借贷关系以来,关于高利贷的争论从来没有停止过。早在公元前1800年巴比伦法典(Code of Hammurabi)就反对贷款收取过高的利息。仅以宗教为例,历史上几乎所有的宗教都对高利贷深恶痛绝,其中尤以天主教和伊斯兰教为甚。根据文献记载,罗马天主教会曾经屡次打击高利贷,惩罚措施极为严厉,包括被开除出教会。《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把任何形式的利息视为高利贷。印度教和犹太教也不例外,从公元前500年到20世纪,同样对放贷收息采取禁止和怀疑态度。然而对高利贷禁止最为坚决的,还要数伊斯兰教。《可兰经》明确禁止提供和收取利息,甚至连目睹和记录产生利息交易的行为都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