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管涛)由于资本流动管理是干预市场,有悖于改革开放的方向,实施起来难免瞻前顾后、有所顾忌。然而,经历了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洗礼后,全球范围内对于资本流动管理更加包容。2014年5月初,德国、法国等欧盟十国甚至达成一致,拟自2016年起开征金融交易税,以打击金融投机、增加政府税收及防范金融风险(但最终没有付诸实施)。
更为重要的是,资本流动管理本身也是门艺术,这方面中国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比如说,2003年底,内地推出为香港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渠道,通过遴选人民币业务清算行、签订清算协议等市场化方式,基于商业自愿原则,将内地监管要求在尊重“一国两制”、金融自由的前提下,传递到香港。由于香港个人人民币业务平稳起步,2004年就扩大到了澳门,个人人民币业务本身也不断提高限额、放宽限制,并扩展到点心债、CNH市场等新业务,之后才有2009年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其实,在试点香港个人人民币业务时曾被质疑,人民币在境内都难于管理、乱象丛生,境外就更难管了。但是,相关部门与香港监管机构通力协作,通过精心设计、周密安排,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为跨境人民币业务逐渐打开了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讲,越是有争议的改革开放措施,就越要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惟有不出乱子,才能够逐渐凝聚共识,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