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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涂鸦被控寻衅滋事罪 为何引争议

2018年12月17日 14:20
T中
寻衅滋事罪,在某种程度上虽有益于惩治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但寻衅滋事罪的种种矛盾与弊端同时充斥于内

  文| 周浩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日前,广东肇庆小伙丁满在肇庆街头的墙壁、电箱与街道宣传栏上,留下了十多处涂鸦。事后,丁满先是被公安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拘,后被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一、街头涂鸦:艺术创作还是寻衅滋事?

  据报道,广东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认定标准是经济损失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检察机关最初认为丁满涂鸦造成财物损失共计5638元。但是,律师提出实际损失根本不足5000元,故意毁坏财物罪不成立。随后检察机关很快变更了罪名,指控丁满构成寻衅滋事罪。因为,寻衅滋事罪的入罪标准更低,经济损失达到2000元以上,就可以入罪。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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