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田成有)日前,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通过了《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对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主体、普及内容和形式、组织实施、保障措施与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是继宁夏、广东、福建、山东、河北、湖南、江苏、青海、河南、广西、江西、山西等省份后,云南省人大对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制定的又一地方性法规。
法规的出台,凝集了很多人的心血,从起草、调研、论证到通过等各个环节,有很多争议和看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希望通过后的这部法规能发挥“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应有作用,推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真正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