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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理解阶段性减免社保缴费新政

2020年02月19日 12:37
T中
中国社保名义费率确实偏高,必须降费,但不能一降了之,必须抓住本轮社保降费机遇,做好社保改革的顶层设计,对缴费型社会保障制度尽快整合改革,实质性减轻企业社保负担

  【财新网】(专栏作家 董登新)2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其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这是中国现行社保制度建立以来最大幅度的阶段性缴费优惠政策。

  对于这一重大新闻发布,由于人社部尚未发布具体实施规则,媒体报道和理解五花八门,各不相同。如何正确、准确理解这一政策意图及做法?笔者认为,有必要正确把握以下几个要点: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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