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王雍君)摘要:只要确认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在逻辑上应涵盖两个支柱——共同市场和区域发展战略,那么,最优财税政策即应协调一致地全面追求“竞争中性”、“集聚经济”和“服务均等化”目标,并确保目的地与来源地课税规则在数字经济背景下也能被有效运用。竞争中性目标关注发挥市场机制在商业决策与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集聚经济目标旨在把稀缺资源引向作为经济优势区位的潜力区域,服务均等化目标关注保障即便经济劣势区位也可获得最低标准的基本公共服务。与产地和实现地规则相比,目的地与来源地规则更有助于达成这些目标,但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更难实施,因而需要相关机制予以确保。就支持国内循环格局而言,清晰且充分区分“开发性转移支付”和“均等化转移支付”同样至关紧要。
一、引言与概念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