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孙天琦)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几家主要经济体央行对影子银行体系和金融市场提供了大规模直接救助,超出了传统最后贷款人(lender of last resort)职能的范畴。对影子银行机构和金融市场实施救助的央行一般被称为“最后交易商”(dealer of last resort)和“最后做市商”(market maker of last resort),因其救助方式往往是单向买入而非做市等特征,有时也被称为“最后购买人”(purchaser of last resort),甚至被称为“最后流动性再保险商”(re-insurer of liquidity of last resort)。对比来看,传统的最后贷款人侧重于对单家机构尤其是银行的流动性危机(run on the bank)进行救助,而最后做市商等新职能更侧重于对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危机(run on the market)进行救助。金融危机中,市场往往面临集中抛售,资产价格急剧大幅下跌,导致市场的交易和融资功能陷入停滞,货币政策传导也可能受到影响。这种情况下,非常规救助措施有助于打破集中抛售自我强化的负向循环,抑制恐慌情绪蔓延,帮助市场恢复正常交易,维持市场上合理的信用流动,进而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但非常规救助措施也存在容易引发道德风险、造成公共资金损失、扭曲市场运行、政策退出难等一系列问题。非常规救助政策的长期存在,还有可能模糊央行和财政的关系,其带来的货币投放也有可能拖累货币政策操作。危机后,主要经济体将改革重点转向了构建系统性风险防范机制和市场化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并强化金融监管和宏观审慎管理。
一、此次危机中主要央行危机救助行为的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