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监总局于11月1日印发《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称为“正式稿”),与此前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为“征求意见稿”)相比,总体而言略有放松。我们认为,资本新规实施后预计银行业资本充足水平总体稳定,对行业影响不大。
资本新规按期实施,仅部分条款设置过渡期
资本新规基本上按期实施。巴塞尔委员会在巴塞尔Ⅲ的基础上,于2017年修订完成《巴塞尔Ⅲ:后危机改革的最终方案》,对风险加权资产的计量方法进行了改革。中国监管部门立足于中国银行业实际情况,结合国际监管改革最新成果,对此前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进行修订,于2023年2月18日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定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资本新规正式稿于2023年11月1日发布,并定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没有进行延期,但对部分条款设置了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