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化债方案
2024年1月中旬,一则有关12个省份推迟或停建部分基建项目的消息,引发市场密切关注。这一消息的源头是国务院办公厅在2023年底发文,要求12个重点省份从2024年起分类加强政府投资,划出严控新增项目、支持保障项目、停缓在建项目等具体领域。这12个重点省份包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重庆、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即此前地方化债所说的债务高风险省份。
这是2023年7月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之后进一步明确的化债方案之一。2023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35号),旨在从融资端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化债做出指导。2023年10月起全国多省/市密集发行特殊再融资债,用于偿还存量债务。截至2023年末,贵州发行规模超2000亿元,天津、云南、湖南和内蒙古也超过1000亿元,全国29个省/市共发行1.39万亿元。特殊再融资债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为显性债务,占用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