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南京等地宣布开展“收储”工作,“收储”城市扩围至一线、核心二线城市。地方“收储”若进一步加力提速,对地产新模式发展可能产生哪些影响?
当前地方“收储”的模式与机制
5月以来,地方“收储”工作加速推进,多个地区出台“收储”相关政策,通过转化为保障房、租赁机构收购、以及拆迁安置等模式收购存量住房。梳理各地不同机制,可大致分为“租赁机构收购模式”“转化保障房模式”“拆迁安置模式”三类。“租赁机构收购模式”为市场化租赁机构向开发商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增加租赁住房房源等;“转化保障房模式”为地方政府组织地方国企向开发商或居民收购存量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用作租赁型保障房或配售型保障房等;“拆迁安置模式”则为城中村改造、铁路建设等涉及拆迁安置项目,通过购买存量商品房代替拆迁安置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