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2024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指出,2025年将“安排更大规模政府债券,为稳增长、调结构提供更多支撑”。2024年12月25日,国办发文规定实行专项债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未纳入清单的项目均可申请专项债资金,专项债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被扩大至22个领域,并决定在10省(市)和雄安新区开展专项债项目“自审自发”试点。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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