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几乎是在一个月内,央行、发改委和市场监管总局分别发布了“信用修复”相关政策文件,近一段时间,“信用修复”频繁进入公众视野。尤其是在央行提出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安排后,社会讨论明显升温。
但与此同时,一个非常突出的现象也逐渐显现:大量讨论将“金融信用修复”和“公共信用修复”混为一谈,甚至把不同部门、不同制度下的修复机制理解为“统一的删记录行为”。这种混淆,不仅影响公众对政策的正确理解,也为打着“征信修复”旗号的灰色产业留下了空间。
某大型金融机构研究主管,北京信用学会副会长。
由于几乎是在一个月内,央行、发改委和市场监管总局分别发布了“信用修复”相关政策文件,近一段时间,“信用修复”频繁进入公众视野。尤其是在央行提出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安排后,社会讨论明显升温。
但与此同时,一个非常突出的现象也逐渐显现:大量讨论将“金融信用修复”和“公共信用修复”混为一谈,甚至把不同部门、不同制度下的修复机制理解为“统一的删记录行为”。这种混淆,不仅影响公众对政策的正确理解,也为打着“征信修复”旗号的灰色产业留下了空间。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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