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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磊:降低准入门槛是不够的

2007年01月08日 21:04
只有摆脱在既有的金融体系存量范围内打转的怪圈,真正向农民而不仅仅是金融机构降低门槛,农村金融才可能走出一条中国式的新路径

  陆磊

  2006年年底颁行的银监会农村金融新政(下称《意见》)提到了农村地区银行业存在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充分、竞争不充分三大问题,开出的药方是降低准入门槛、强化监管约束。这具有很强的直观对症性。

  准入门槛的降低去除了供给不足、限制竞争的政策限制,但准入门槛的降低仍是基于“为农民服务”的基础上,涉及对象主要是商业性银行类机构;无论是设立在县(市)还是乡(镇)的村镇银行,基于当前的盈利性和安全性监管要求,将很难在事实上保证其金融服务真正面向农户,甚至可能出现在新设计的制度安排下垄断进一步强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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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冯仁可

陆磊
陆磊,现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央行研究局局长。1996年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硕士学位,2000年获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国家发展研究中心发展经济学硕士学位,2004年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经济学博士学位。1995年起于中国人民银行政策研究室经济金融处、研究局国际金融处和招商银行研究部工作。曾在英格兰银行中央银行研究中心、澳大利亚财政部财政政策司进修、工作,并获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学者。曾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研究员;招商银行高级研究员、研究部总经理助理;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原广东金融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广东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