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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说]优化货币政策决策机制之道

2010年04月11日 20:24
理想化的改进方式是继续推进货币政策独立性,而更为现实的操作是提高货币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地位,进而提高宏观调控的预见性和长期性
 

  【财新网】(专栏作家 陆磊)3月29日,人民银行宣布周其仁、夏斌及李稻葵新任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坊间关于货币政策委员会专家委员“一变三”的传闻终于得到印证,但此举是否意味着货币政策决策机制必然优化,并不明朗。反思中国货币政策决策机制的由来与特色,方能筹谋改进之道。

  改革开放以来,关于货币政策决策体系曾经发生过两大争论。

  第一个争论关乎货币政策独立性。1993年-1994年间,学术界对于中国人民银行是否应该直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众说纷纭。最终《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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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冯仁可

陆磊
陆磊,现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央行研究局局长。1996年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硕士学位,2000年获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国家发展研究中心发展经济学硕士学位,2004年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经济学博士学位。1995年起于中国人民银行政策研究室经济金融处、研究局国际金融处和招商银行研究部工作。曾在英格兰银行中央银行研究中心、澳大利亚财政部财政政策司进修、工作,并获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学者。曾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研究员;招商银行高级研究员、研究部总经理助理;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原广东金融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广东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